第六章 条约法

  基本要求:

  了解:条约的特征、条约缔结的一般程序、条约修订的一般规则。

  理解:条约成立的实质要件,条约的保留,中国缔结条约的国内法程序。

  熟悉:条约的效力、条约的解释,条约的终止和暂停施行。

  考试内容:

  第一节 概述

  条约的定义和特征 条约成立的实质要件(缔约能力和缔约权 自由同意 符合强行法规则)

  第二节 条约的缔结

  条约的缔结程序和方式(约文的议定 约文的认证 同意接受条约拘束的表示) 条约的保留(保留的概念与范围 保留的接受 保留的法律效果)

  第三节 条约的效力

  条约的生效 条约的适用(条约必须遵守原则 条约适用范围 条约的冲突) 条约对第三国的效力

  第四节 条约的解释和修订

  条约的解释(条约解释的一般规则 条约解释的辅助规则) 条约的修订条约的终止和暂停施行(条约终止和暂停施行的原因 条约终止和暂停施行的程序及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