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 相关司法考试题库:434道题 第二十八章 仲裁裁决的执行与不予执行 基本要求: 了解:仲裁裁决的执行机构和方法、仲裁裁决执行程序的中止、终结和恢复。 理解:仲裁裁决执行和不予执行的制度意义。 熟悉并能够运用:法律和司法解释关于对仲裁裁决不予执行的相关规定。 考试内容: 第一节 仲裁裁决的执行 执行仲裁裁决的概念 执行仲裁裁决的条件(必须有当事人的申请 当事人必须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 当事人必须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执行仲裁裁决的程序(申请执行 执行) 第二节 仲裁裁决的不予执行 仲裁裁决不予执行的理由 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和撤销仲裁裁决的区别(提出请求的当事人不同 提出请求的期限不同 管辖法院不同 法定理由不同 法律程序不同) 第三节 仲裁裁决的中止执行、终结执行和恢复执行 仲裁裁决的中止 执行仲裁裁决的终结执行 仲裁裁决的恢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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