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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特别程序

  基本要求:

  了解:特别程序的适用范围、各类适用特别程序的案件的审理程序。

  理解:特别程序的特点以及各类案件审理程序的特点。

  熟悉并能够运用:特别程序的法律规定。

  考试内容:

  第一节 特别程序的特点和适用范围

  特别程序的特点 特别程序的适用范围

  第二节 选民资格案件

  选民资格案件的起诉与受理 选民资格案件的审理和判决

  第三节 宣告公民失踪案件

  宣告公民失踪的条件 审理程序

  第四节 宣告公民死亡案件

  申请宣告公民死亡的条件 案件的审理 宣告公民死亡的法律后果 宣告死亡判决的撤销

  第五节 认定公民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案件

  认定公民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条件 审理程序 原判决的撤销

  第六节 认定财产无主案件

  认定财产无主的条件 审理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