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   相关司法考试题库:434道题

第十三章 普通程序

  基本要求:

  了解:普通程序的概念、开庭审理前的准备、开庭审理。

  理解:起诉的条件、各种不予受理情形的规定、撤诉与缺席判决的条件、诉

  讼中止和终结的法定事由及法律效果。

  熟悉并能够运用:起诉制度、一事不再理原则的内容、撤诉制度、缺席判决制度以及延期审理、诉讼中止和诉讼终结制度。

  考试内容:

  第一节  普通程序概述

  普通程序的概念 普通程序的特征

  第二节 普通程序的基本阶段

  起诉(起诉的条件 起诉的方式 起诉状的内容 起诉状的制作) 受理(人民法院对起诉的审查 受理的法律效果 一事不再理原则 对于不符合法定条件的起诉的处理 关于受理问题的主要司法解释) 审理前的准备(送达起诉状副本和提出答辩状 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及合议庭组成人员 审阅诉讼材料,调查收集必要的证据证据交换 当事人的追加) 开庭审理(开庭准备 法庭调查 法庭辩论 案件评议和宣告判决 审结期限)

  第三节 撤诉和缺席判决

  撤诉(申请撤诉 申请撤诉的条件 按撤诉处理 撤诉的法律后果) 缺席判决(缺席判决的情形 缺席判决的法律后果)

  第四节 延期审理、诉讼中止和诉讼终结

  延期审理(延期审理的适用) 诉讼中止(诉讼中止的适用 诉讼中止的后果) 诉讼终结(诉讼终结的适用 诉讼终结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