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国家的基本制度(下)   相关司法考试题库:40道题

  基本要求:

  了解:政权组织形式的含义与分类,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选举制度、国家结构形式的含义,单一制和联邦制的含义与特征,我国单一制国家结构形式的特点和原因,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特别行政区制度的含义和特征。

  理解: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特征,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直接和间接选举的组织与程序,我国的行政区划,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制度,特别行政区的概念与特征,中央与特别行政区的关系,特别行政区的政治体制,特别行政区的法律制度。

  熟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地位与作用、选举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中央与特别行政区的关系,并能够结合《宪法》、《选举法》、《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分析有关的宪法案例、宪法事例或法条。

  考试内容:

  第一节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政权组织形式的概念与种类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概念与特点

  第二节 选举制度

  选举制度的概念 我国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选举权的普遍性原则 选举权的平等性原则 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并用的原则 秘密投票原则) 我国选举的组织与程序(选举的组织 划分选区和选民登记 候选人制度 投票选举 对代表的罢免和补选) 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全国人大代表的选举 选举的物质保障和法律保障(对破坏选举的制裁)

  第三节 国家结构形式

  国家结构形式概念 我国是单一制的国家结构形式 我国的行政区域划分

  第四节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概念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权

  第五节 特别行政区制度

  特别行政区的概念和特点 中央与特别行政区的关系 特别行政区的政治体制(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 特别行政区政府 特别行政区立法会 特别行政区的司法机关) 特别行政区的法律制度(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予以保留的原有法律 特别行政区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 适用于特别行政区的全国性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