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相关司法考试题库:455道题 第十二章 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基本要求: 了解:受案范围的概念与确立方式。 理解:人民法院应予受理的行政诉讼案件类型和不予受理的案件类型。 熟悉并能够运用:受案范围的确定标准及其在具体案件中的适用。 考试内容: 第一节 概述 受案范围的概念 受案范围的确立方式 受案范围的确定标准(行为标准 权利标准) 第二节 应予受理的案件 行政处罚案件 行政强制措施案件 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案件 行政许可案件 不履行法定职责案件 抚恤金案件 违法要求履行义务案件 其他侵犯人身权、财产权案件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案件 侵犯公民公平竞争权案件 国际贸易行政案件 反倾销行政案件 反补贴行政案件 司法解释中规定的案件 第三节 不予受理的案件 国家行为 抽象行政行为 行政机关对其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 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 公安、国家安全等机关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明确授权实施的行为 行政机关的调解行为和仲裁行为 不具有强制力的行政指导行为 驳回当事人对行政行为提起申诉的重复处理行为 对公民、法人或他组织的权利义务不产生实际影响的行为 司法解释规定的其他案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