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

第十八章 审判监督程序   相关司法考试题库:22道题

  基本要求:

  了解:审判监督程序的概念,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材料来源,申诉的概念。

  理解:审判监督程序的特点,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主体范围,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理由和方式,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的重新审判程序。

  熟悉并能够运用:《刑事诉讼法》以及相关法律解释对审判监督程序的规定。

  考试内容:

  第一节 审判监督程序的概念和特点

  审判监督程序的概念 审判监督程序的特点

  第二节 审判监督程序的提起

  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材料来源(申诉与上诉的区别  申诉的期限申诉的提出、受理及审查处理)   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主体(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和审判委员会  最高人民法院和上级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和上级人民检察院)   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理由(认定事实上的错误适用法律上的错误)   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方式(决定再审  指令再审  决定提审  提出抗诉)

  第三节  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的重新审判

  再审立案  重新审判的程序(再审  提审  开庭审理的情形  不开庭审理的情形  不得加重刑罚的情形  开庭前的工作 提押、中止执行及强制措施  审理程序  中止审理与终止审理)  重新审判后的处理重新审判的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