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 第十八章 审判监督程序 相关司法考试题库:22道题 基本要求: 了解:审判监督程序的概念,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材料来源,申诉的概念。 理解:审判监督程序的特点,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主体范围,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理由和方式,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的重新审判程序。 熟悉并能够运用:《刑事诉讼法》以及相关法律解释对审判监督程序的规定。 考试内容: 第一节 审判监督程序的概念和特点 审判监督程序的概念 审判监督程序的特点 第二节 审判监督程序的提起 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材料来源(申诉与上诉的区别 申诉的期限申诉的提出、受理及审查处理) 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主体(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和审判委员会 最高人民法院和上级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和上级人民检察院) 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理由(认定事实上的错误适用法律上的错误) 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方式(决定再审 指令再审 决定提审 提出抗诉) 第三节 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的重新审判 再审立案 重新审判的程序(再审 提审 开庭审理的情形 不开庭审理的情形 不得加重刑罚的情形 开庭前的工作 提押、中止执行及强制措施 审理程序 中止审理与终止审理) 重新审判后的处理重新审判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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