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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教育部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全体会议暨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实验工作经验交流会会议纪要的通知


  三要通过多种方式使中小学教师特别是班主任掌握心理学的知识和技能,自觉应用到教育教学中。要进一步明确心理健康教育是教师特别是班主任的工作职责,关注学生的精神状态和心理活动,广泛开展谈心交流,有针对性地帮助学生处理好学习、交往、成长、升学等方面的具体问题。

  四要制定和完善学校心理健康教育规划,确定相应的教育内容和科学的教育方法,让学生及时了解可能会碰到的问题以及正确处理的方法。要采取措施逐步在学校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有条件的应建立心理健康教育和咨询的专门机构,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咨询辅导。要加强适应我国学生特点的心理健康科学研究,避免出现违反科学规律的做法。

  会议明确,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为推动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要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及时了解和掌握中小学心理健康的总体状况和发展趋势,特别是热点和难点问题,研究分析中小学生教育和成长问题中的心理方面的因素,为进一步推动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和整体德育工作提供依据,提出建议。

  二是发现、总结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典型经验,提炼适合不同地区、不同学段心理健康教育的模式,以点带面,介绍和推广好经验、好做法,指导各地特别是基层学校结合实际实施好《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

  三是对各地教师特别是班主任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的心理健康教育培训工作进行指导。心理健康教育是一门科学性、专业性很强的工作,对教师特别是班主任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的专业培训非常重要。要对各地进行的理论知识学习、操作技能训练、案例分析和实践锻炼等内容进行具体指导,提出改进的建议。要充分利用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培训平台,开发远程教育培训资源。适时做一些示范性的培训。

  附件2:
教育部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委员名单

  主任委员:
  林崇德(北京师范大学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教授)

  副主任委员:
  董 奇(北京师范大学副校长、教授)

  莫 雷(华南师范大学副校长、教授)

  委  员:
  申继亮(北京师范大学发展心理研究所所长,教授,兼专家指导委员会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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